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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识渊博,于加密货币与代币化方面尤其出众"
Alan 的执业领域主要集中在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和加密基金的设立和构建,以及它们的监管合规和下游交易。 除了就传统和另类资产类别提供咨询外,Alan 还领导 Ogier 在亚洲的技术和 Web3 团队。他在使用区块链和 Web3 相关策略构建投资基金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他的客户包括加密原生社区中一些最知名的名字,以及一些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和平台及其风险投资部门和主要高管。
背景及经验
黄伟麟律师是奥杰的集团合伙人 (英属维京群岛),常驻香港,并同时为奥杰在亚洲的科技和Web3团队领导。他的执业领域主要集中于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和构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涵盖广泛的策略,包括加密货币、区块链和Web3、私募股权、创投、收购、上市前投资、基石投资和IPO投资、信贷和房地产,以及就其监管合规和下游交易提供意见。黄律师还为去中心化自治组织(DAO)和去中心化金融(DeFi)项目及代币发行的结构设计提供法律意见。
黄律师是唯一一位在香港离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基金类别中被IFLR1000评为2024年新星合伙人的律师,此前他已连续三年被评为新星律师。
黄律师为香港(非执业)、英格兰及威尔士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认许律师,并且是由香港律师会监管的注册外地律师。在加入奥杰之前,黄律师于众达国际法律事务所(Jones Day)担任律师一职,并专注于资本市场交易,包括为香港首次公开发行、收购、并购、债务和股本融资以及其他一般公司业务事宜提供法律意见。于私募基金和跨国客户的跨境投资方面,他亦富有就相关项目提供法律意见的经验。
黄律师是奥杰在亚洲的科技和Web3团队领导,并且是亚太地区AIMA跨行业数字资产工作组的成员。他专注于构建该行业的基金,包括以加密货币作为投资策略、持有数字资产和加密货币以及投资区块链业务的基金。黄律师还就通证化基金结构(tokenised fund)和证券代币发行(STO)以及一般的实物资产通证化(RWA)提供意见,并就开曼群岛和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相关监管合规事宜提供意见。他的客户包括加密货币原生社区中一些最知名的成员,包括Pacific Waterdrip、Matrixport、Matrixport Ventures、Ryze Labs(前身为Sino Global)、Old Fashion Research(由前Binance CFO创立)、SevenX Ventures、Kryptanium Capital、TON Foundation、TON Ventures、SNZ、IOSG、Ausvic Capital 以及一些最大的加密货币交易所和平台其创投部门及其关键高管。黄律师带领奥杰团队就在开曼群岛推出Pacific Waterdrip Digital Asset Fund SPC提供法律意见,该基金为市场上首支由中国国企(与Waterdrip Capital合作)推出的加密货币基金,并为PRINCE代币的发行提供法律意见,这是香港首个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房地产STO。
黄律师同时亦为奥杰跨范畴私募股权团队的成员。他擅长于(a) 基金设立和集资,包括:(i) 架构建议和基金设立;(ii) 协助成立共同投资载体、替代投资载体(AIV)、平行基金、员工激励计划;(iii) 就基金持续运作(包括监管合规)提供意见;(iv) 就有限合伙人(LP)的投资提供意见;及(b) 就投资基金的下游公司业务事宜提供意见。
黄律师的成就(包括加入奥杰之前的经验)包括:
- 为一家领先欧亚及并专注于欧洲和北美中端市场工业和医疗技术的投资私募股权机构就其下游的各种收购和退出提供法律意见
- 协助黑马资本设立Hammer Capital Opportunities Fund LP,作为与腾讯控股(香港联交所:700)成立的投资者财团成员,以对易车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BITA)提出私有化,该私有化总值11亿美元
- 协助ORI Capital设立ORI Healthcare Fund II,该基金为ORI Capital的第二支以医疗为中心的创投基金,意向规模为4亿美元
- 亚洲顶级韩国金融集团设立两支开曼群岛私募基金,该等基金专注投资于中国从事数字新媒体(TMT)、医疗保健和消费领域的成长期企业,及为其于英属维尔京群岛设立自营投资载体用以投资集团于全球发行的ETF(交易所买卖基金)产品
- 协助中国首家农业食品技术创投公司设立其1亿美元开曼群岛投资基金,该基金专注投资变革性农业食品技术
- 协助嘉实资本管理及嘉实国际投资于开曼群岛设立多支投资基金
- 协助一家专注于医疗保健行业的创投企业设立开曼群岛投资基金,以认购一家位于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发行的高收益债券
- 协助新风医疗集团设立多个开曼群岛投资基金,作为投资者财团成员以对新风医疗集团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NFH)提出私有化,该私有化总值16亿美元
· 就6亿美元对冲基金的启动及其在开曼群岛证券交易所(CSX)的上市提供法律意见,该基金是近年来首个由中国管理人管理并在CSX上市的基金。
- 协助Epivision Equity Partners设立康健护理创投基金,意向规模为3.5亿美元
- 协助一家专注于半导体核心技术及其他新兴高端技术的全球私募股权机构于开曼群岛设立多支全面并购基金
- 协助Alta Capital Real Estate推出一个专注于可持续性和健康为主题的酒店项目的5千万美元开曼群岛房地产基金
- 协助一家总部位于韩国的顶尖另类投资机构,专注于创投、私募股权和基础设施,在开曼群岛设立两个清洁能源基金
- 就Three Arrows Capital的清算向联合清算人提供法律意见
- 协助由币安前首席财务官创立的Old Fashion Research设立1亿美元基金,专注于投资各种区块链生态系统,包括早期孵化、初创投资、并购和其他特殊情况投资
- 就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旗下的中国太保投资管理在与水滴资本合作推出Pacific Waterdrip Digital Asset Fund SPC及其子基金的开曼法律方面提供意见,该基金专注于早期区块链项目的种子轮和私募轮,涵盖区块链基础设施、去中心化应用、Web3软件即服务工具、元宇宙和NFT应用,以及以PoS为共识机制的公共链的原生代币
- 就香港首个房地产基金STO(PRINCE代币)提供法律意见
- 为亚洲最大的量化交易公司之一启动其10亿美元加密基金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一位加密货币领域的鼻祖启动管理资产规模达4亿美元的家族办公室提供法律意见
- 就各种代币化货币市场基金、由货币市场工具支持的STOs和稳定币的产品和项目提供法律意见
- 协助成立多家加密货币基金,投资策略涵盖加密货币及其他区块链投资
- 协助多家私募股权机构和准上市公司设立员工激励计划和绩效收益分成计划
黄律师在2014年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公司法)学位,及在2012年于香港大学获得法学士学位。 黄律师会流利的广东话、英文和普通话。
律师资格认许
2016 – 香港(非执业)
2023 – 英格兰及威尔士
2024 – 英属维尔京群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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